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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直销牌照的公司要满足的条件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7-07-05我要转载>>

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转向那些正在努力申牌,想要挤入直销行业分羹的企业,看看他们在申牌路上都有哪些问题?商务部又会作何回应呢?

申请直销牌照的公司要满足的条件

直销牌照申请事宜?

问:在贵网附件《直销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第二点企业基本信息,第3小点股东证照中提到“股东在申请前成立(存在)5年以上”,是否意味着申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的股东申请牌前必须成立(存在)5年以上?

答:你好!申请企业的股东如果是企业(简称股东企业),则股东企业必须成立5年以上。

颜值君:如果申请牌照的企业恰好为股东为企业,且成立未满5年,解决办法可以考虑将企业股东变更为成立5年以前的企业,或者考虑将股东变更为个人。

问:产品类别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这是你们在申请表格里的注明,那是不是除了这些类别其他的就不可以申请直销牌照了呢?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三月份已将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范围公布。详情请参见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

信息参考: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范围公布如下

一、化妆品

二、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

三、保健食品

四、保健器材

五、小型厨具

六、家用电器

直销产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强制性标准要求。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根据直销业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适时调整直销产品的范围。

问:关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的问题

请问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在申请成为直销企业时是按境内企业的申报材料还是按境外企业的申报材料?另外在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否还需要提交外国投资者在境外3年从事直销的经验?是否需要其在境外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议授予全权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活动的人)证明、会计/审计机构审验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总之,这三类企业是否按境外投资者的要求来申报?因为在境内设立的这类企业很难满足有境外从事直销的经验的要求。

答:问题一:所述三类企业均按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问题二:所述两类企业均需提供其外国投资者境外3年以上直销经验的证明。(设立在自贸区的企业除外)

问题三: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问题四:所述三类企业均按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外国投资者在境外从事直销经验的证明材料。

问:关于内资公司申请直销牌照需要5年无违规记录的疑问?

关于内资公司申请直销牌照,需要此内资公司在过去连续5年没有违规记录。请问,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没有5年的从业经验。可否申请直销牌照?

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申请企业的投资者应当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直销管理条例》对申请企业的成立年限没有要求,但自申请企业成立至提出申请的”5年内“,申请企业应当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问:直销企业和其分支机构直销经营许可可否同时申请?

答: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对直销企业和其分支机构直销经营申请作规定。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问:请问公司成立未满5年,股东是自然人,可以申请直销牌照吗?

答:只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设立直销企业条件的规定,企业就可以进行申请。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问:外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所需的3年直销经验声明。

我想请教一下,港资企业申请直销经营许可需要提供3年直销经验声明,这个声明具体需要由香港的哪一个政府部门或协会出具方符合要求?有没有指定的格式或内容?

答:境外投资者直销经验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地具有直销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或直销行业协会出具,并需经公证后报送

问:直销经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们三六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打算申报直销牌照,在阅读《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之后,大概知道应该做那些事,但是不知道“直销经营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第八条做出了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规定。

信息参考:《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问:直销牌照有年限吗?

答: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该条例没有对直销经营许可证规定时限。敬请参阅。

问:直销企业制定的保证金缴存银行是哪个银行?  

我看过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管理办法,说保证金是存在指定的银行的,现在商务部指定的保证金银行是哪个银行哪个支行。另外,保证金的缴存有期限的要求吗?按照什么利率来存,活期、定期1年、3年、5年? 还是可以让企业只有选择。

答:商务部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商定,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东四支行下属的东方广场支行被指定为允许开设直销企业保证金专门账户的全国唯一指定银行。另外,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制定了《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信息参考:《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5年第22号令)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擅自动用保证金,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指定银行应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通报保证金账户情况,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可以查询直销企业保证金账户;

(四)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问:关于直销员证的格式。  

请问在遵守商务部2005年第74号中规定的格式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在证件上增加对于失效日期的描述?例如:失效日期:自公司公司给予直销员正式通知后30日后失效。谢谢

答: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为加强管理,直销企业可以在受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对直销员证进行必要的完善。如要增及证件的失效日期,该日期应当清晰、明确,便于消费者、监管部门识别。仅规定“公司给予直销员正式通知后30日后失效”无法确定失效的准确日期,不能作为证件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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