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爱上直销网!【会员登陆】 【商家入驻】
搜索

客服热线

400 881 6675

多层次直销模式是合法的吗?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于:2017-06-06我要转载>>

多层次直销模式合法吗?中国直销姓“单”还是“多”,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多年来的发展,中国直销业已走过草莽时代,逐渐迎来规范化管理时代。让多层次直销合法化、正规化,日益成为直销人心头的同一呼唤。

为此,作为行业媒体,在直销立法即将走过九年之际,当众人在高声竭力地呼唤多层次直销时代的到来时,我们更要平心气和、从客观的角度为这一共同愿望旁搜远绍,以期中国直销业界更好的发展。

多层次直销模式

溯源:九年前的两部法规

目前,现行的两部直销管理条例均为2005年颁布的,分别为《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都明确将团队计酬视为违法行为。

不加偏颇地说,每部法律法规的颁布都有其制定的特定历史时期。2005年中国传销活动正是猖獗之时,对于消费者权益造成了很大的恶性影响,政府为了集中解决一些核心问题,制定了这两部法规。

对此,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秘书长胡远江指出,“政府之所以要禁止多层次直销,是因为当初找不到办法让普通老百姓准确地区分什么是传销,什么是直销。按照国际直销的定义,其表现形式为多层次销售;而传销,也就是金字塔销售也具备多层次销售的特征,所以在相同的形式表现下,普通老百姓很难区分。因此,国家对直销、传销做了非常清晰的归类,将直销定义为单层次,传销定义为多层次。”

对于当时制定法律的背景来看,胡远江表示其定义非常明确,从基础层面上解决了国际直销的营销学内容,但是留下了市场实践中约定俗称的多层次原则的模糊性。值得肯定的是,这种界定,它的出发点是为了不给金字塔销售行为留下骚扰的空间,在一定时期内为中国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现实:法律、运营、监管不相适宜

尽管,从制定的初衷来看,两部法规具备其科学性。但这种科学性却是阶段性的,而不具备持久的科学性。这一点,在行业发展九年日益显露。

据了解,现阶段中国直销企业绝大多数都在实行多层次销售,包括已获牌的45家直销企业,也是按照多层次销售进行运作的,这已经成为行业心照不宣的秘密。

由此看出,中国直销在政策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上虽更加注重中国国情,和国际直销刻意保持了阶段性的距离,但是,中国直销的实践早已突破了这种距离,并保持了和国际接轨。显然,仅“团队计酬”这一项就与直销条例已是背道而驰。“目前,显然我们在通过一个单层次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多层次的销售行为,本身就脱离了实际。” 对此,中国著名直销理论研究专家王义呼吁开放多层次销售、与国际直销接轨是当前直销法律法规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事实上,这种法律和实践上的不同步,也给业界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矛盾和两层皮的现象。同时,法律上的模糊性也带来了执法行为上的不确定性因素。一些地方出现打传扩大化的倾向。比如,有地方的监督执法部门知道大部分直销企业变相实行多层次,因此只要是直销人员在营销产品,就不由分说地先抓了再说,只要能罚到款就随时放人。而一些直销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对于目前的直销现状,胡远江表示,“法律的及时修正和完善是必然的,否则就要落后于市场和行业的发展,引发法律和实际运行两层皮、法律和监管执法两层皮的现象,这样的话是不利于行业发展的,也有损于立法的初衷。”

本质:单层次和多层次之争

如此看来,根据直销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我们也不难有这样的质疑:单层次和多层次的区别究竟在哪?为什么要重塑多层次在直销条例中的合法性?

在和王义的交谈之中,笔者了解到,多层次直销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典型特征:第一,营销人员可以组建团队,形成管理层次;第二,整个营销人员的计酬收入体系具有多层次特征,所有收入的计算必须是建立在严格的终端销售基础之上;第三,营销团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而什么是单层次直销呢?简单地讲,它指的就是企业直销人员没有团队层次之分,也没有计酬和收入体系上的层次之分。它的发展和推广相对缓慢,并且往往要有其他的强势营销技术配合进行。

不难看出,国际直销约定俗成指的是狭义直销中的多层次直销,而不包括单层次直销。对此,胡远江指出,“这一种从理论上对于国际直销毫不含糊的确认,对于我们清晰地把握国际直销具有很高的价值。”他辅以这样的质疑, “以定义看来,中国法规的区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际惯例呢?虽然不能说其完全不符合,但跟国际通用的直销概念还是有一些冲突的。因为很多国家立法、管理和发展基本上都是多层次销售,单层次的直销就没有必要特意立法进行管理了。”

放眼直销在世界的发展来看,多层次直销早已是国际直销的主流模式,世界上单层次直销的企业不到10%,而多层次直销企业高达90%左右。显然,多层次符合国际直销的本质要求,也更能够促进直销企业的发展。

质疑:多层次和金字塔销售是孪生?

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金字塔销售传入中国内地。上千家传销企业瞬间林立,参与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广泛。在1995年至1998年间,传销一度全面爆发出来。当时,几乎人人谈传销,家家都有传销产品,完全做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而在表面火爆的背后,却是无数被欺骗的倾家荡产的老百姓的声声哀号,以及执法部门里堆积如山的投诉信,整个中国传销界处在极度失控的状态。?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有过的直销痛还并未能让中国百姓忘怀。一直以来,行业关于开放多层次的呼声愈高,反对声也此起彼伏。甚至有言论指出,开放多层次势必带来整个直销行业的混乱经营,甚至会毁掉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

从金字塔销售在中国曾经造成的行业毁灭性的影响来看,这种担忧多为对于多层次和金字塔销售的混淆和难以明辨。的确,有了国际直销以后,“金字塔销售”便一直如影随形,它搅乱了人们的视野,混淆人们的是非,扭曲国际直销的基本形象,使我国的直销发展或多或少经历着非常曲折的发展历程。

要给“多层次”正名,就必须要清晰地了解到国际直销的多层次与金字塔销售的区别。我们了解到,它们的区别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金字塔销售”往往在第一次交易时有高额入门费用,它是一种资格购买。而国际直销卖多卖少完全是由购买者自己说了算;第二个方面,金字塔销售是一种虚假的产品销售行为,以销售产品为幌子,实质上则是拉人头。国际直销则始终以销售产品为核心,始终以打造重复消费企业产品的顾客为终极目标。仅如此看来,两者区别相差已甚远。

正本清源:开放多层次 必然之结果

如《吕氏春秋》所言,“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时间变了,地点变了,行业状况变了,管理的团队变了,法律的及时修正和完善实则必然之行。

对于直销行业的运作“潜规则”,尽管政府经历了从一开始不认可到逐步默认的过程。但是,这种“默认”实际上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做法,虽然受到了一些直销企业的暂时欢迎,但给各地政府部门对直销行业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对此,让直销在阳光下作业,给多层次直销合法地位成为了行业普遍的诉求。

对于这种诉求,胡远江表示,“盲目的开放也是不可取的,能否开放多层次销售更多的考虑是:消费者是否成熟、参与者是否理性、监管执法是否公平、宣传研究有没有更好的成果、能否让普通老百姓通俗易懂地正确区分直销、传销。如果这些问题是肯定的,那多层次销售当然是可以开放的。”

在采访尾声,胡远江也表露出对于多层次开放的期待。谈到多层次开放之后的影响,他表示,行业的整体发展会迎来更加宽松的环境;监督部门可以消除一些执法中的尴尬处境;中国直销的整体发展会与国际发展路径更加一致。

“开放多层次之后,监管部门应该更加专业,对直销、传销的特征、运行规则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尤其是对两者之间的区别有更加精准的判断力,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应具备更加专业的知识;其次,应该加大对普通民众的宣传和引导,让大家能够通过各种公众资讯、社会舆论平台更加清晰地了解直销、传销的区别。”在采访之中,对于直销多层次的开放之时日,胡远江信心满满地向笔者预测:修改直销条例已经势在必行,5年左右或见成果。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多层次直销模式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也有了清楚的认识了。

Copyright©2016 爱上直销网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100374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湘B2-20210141